机构设置 |
1987年10月,经中共江西省直属机关委员会批准,成立中共江西农业大学机关总支部委员会,1998年更名为中共江西农业大学机关委员会,简称江西农大机关党委。江西农业大学机关党委是在学校党委领导下的党的二级党组织,设书记一名(由分管校领导兼任),常务副书记(正处级)一名,副书记(副处级)一名,委员若干名,专职秘书1名。2015年10月,机关党委与组织部、党校合署办公,简称部(委、校)。
机关党委现下设十八个支部,分别是机关党委第一支部(党办校办、审计处)、机关党委第二支部(校纪检)、机关党委第三支部(组织部、机关党委、党校)、机关党委第四支部(宣传部(融媒体中心)、统战部)、机关党委第五支部(学工处、创新创业学院)、机关党委第六支部(工会、国际交流处、保育院、校友办)、机关党委第七支部(教务处、高教所)、机关党委第八支部(科技处、新农院、农技推广中心)、机关党委第九支部(人事处)、机关党委第十支部(财务处)、机关党委第十一支部(校园建设处)、机关党委第十二支部(研究生院、MPA中心)、机关党委第十三支部(保卫处)、机关党委第十四支部(招生就业处、校团委)、机关党委第十五支部(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估中心)、机关党委第十六支部(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机关党委第十七支部(党务政务督查室)、机关党委第十八支部(招标与采购中心)。
机关党委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以人为本、立德树人的办学理念,紧紧围绕学校育人中心工作,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强化党的建设,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廉洁型、节约型”机关,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促进机关党员干部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2019年2月,校党委决定在机关设立纪检监察组,属副处级建制,归属机关党委和校纪委双重领导,主要职责为强化对机关重要领域风险岗位的监督工作,推进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向纵深发展,营造学校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十多年来,机关党委在学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以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为宗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立足机关实际,改进工作方法,解放思想,服务大局,以创新精神做好机关党的建设工作,重视党建基础工作,严肃党内政治生活,重视政治理论及业务学习,将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坚持党的工作为教学、科研服务的原则,抓好支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较好地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和工作任务,为促进学校建设有特色高水平大学而积极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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