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调动机关党员干部从事党建研究和发表党建研究论文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一批时代感强、针对性强、应用性强、具有理论创新水平和实践推广意义的研究成果,扎实推动“五型机关”建设,有效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努力提升新形势下机关党建科学化水平,根据《江西农业大学机关党委党建经费管理使用细则(试行)》(赣农大机关党字〔2017〕4号)有关精神,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资助对象
机关党委所属支部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二、资助条件
1.申请资助的论文第一作者必须是以江西农业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资助经费仅限论文发表版面费。
2.申请资助者的论文内容必须是党建研究方面的文章,且有省级及以上党建课题或项目为依托,原则上一个课题或项目仅资助一篇论文发表。
3.申请资助者的论文原则上必须发表在有正式刊号出版的省级以上党建方面的刊物,其他非党建类刊物不予资助。
4.申请资助者发表的论文必须瞄准学术前沿,紧密围绕高校机关党建中具有基础性、全局性、前瞻性的理论与实践问题进行研究和探索,推动我校机关党建理论研究“有特色、入主流、出精品”。
三、资助程序
1.申请资助者凭出版单位录用证明及正规发票向机关党委提出申请。
2.经机关党委审核备案后,再到财务处办理转账手续。
四、其它事项
1.鉴于经费十分有限,版面费资助报销的额度为1000-5000元/篇,超支部分由申请资助者自理。
2.论文正式发表后,作者须及时将资助文章发表的原件一本交至机关党委存档。
本暂行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江西农业大学机关党委
2018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