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党支部:
按照中共江西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工作的若干意见》(赣发〔2017〕7号)文件要求(以下简称《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部署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切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促进“五型”机关创建工作,推动机关党的建设走在全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前头,经机关党委会议决定,制定并印发《机关党建工作督查通报制度》。
请各支部认真对待督查通报制度,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好本支部各项党建工作,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党建业绩迎接督查工作。
附件:江西农业大学机关党建工作督查通报制度
中共江西农业大学机关委员会
2017年5月11日
附件
江西农业大学机关党建工作督查通报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部署,切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促进“五型”机关创建工作,推动机关党的建设走在全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前头,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机关党建工作督查通报制度,是贯彻落实《意见》和《条例》的重要举措之一。
二、机关党建工作主要的督查内容包括:1.组织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情况;2.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3.加强党性和道德教育情况;4.抓好意识形态工作情况;5.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情况;6.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情况;7.加强党内监督情况;8.规范党支部建设情况;9.严格党员发展和管理情况;10.抓好作风建设情况;11.做好联系班级工作情况;12.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情况;13.职责履行情况。
三、机关党委每年不定期组织若干次党建工作督查活动,每一次督查侧重不同的内容。
四、督查人员由机关党委委员和相关职能部门人员组成,一般情况下分2-3组进行。
五、督查人员深入各支部,通过个别访谈、查阅资料等方式开展督查工作,并做好详细记录。
六、机关党委及时汇总通报督查情况,将存在的问题向各支部反馈,同时向学校主管领导汇报。
七、各支部应认真对待督查反馈的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加以整改,推动支部建设科学化、规范化。
八、本制度由机关党委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